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建 构 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保持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完好和美观 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区的主要道路 河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建设,规划。工商 公安,房管 水利,交通,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协同做好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工作.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保持整洁,由其产权人负责、产权人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共同所有或使用建筑物的、由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共同负责。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 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第五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物附着物和周边的构筑物、其外立面必须与建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第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遇有缺损。破旧,褪色和明显污迹而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清洗,粉刷 油饰 重新装修或者改造,第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 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一。玻璃类墙体,每半年清洗一次。二、瓷砖类 涂料类。大理石类 花岗石类或者钻塑板类墙体.每年清洗一次。三,水刷石.喷砂、喷石类墙体.每两年清洗一次、四、岗亭.书报亭、公交站台、经营场所门面,每半年清洗或者油饰一次、五。金属类栅栏.每年油饰一次.清洗二次。六。桥栏,雕塑 每年粉刷,油饰或者清洗一次,七,霓虹灯、大型广告牌、每年清洗一次、第八条 遇有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清洗。粉刷,油饰 第九条,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如进行清洗,粉刷。油饰,仍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重新装饰或者改造.对严重影响市容且责任人无能力进行重新装修或者改造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拆除.第十条。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粉刷。重新装修或者改造、应当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并同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十一条.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粉饰,重新装修或者改造时、应当使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涂料和装饰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出现严重变色,褪色或者脱落现象,第十二条,从事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清洗保洁 粉饰.重新装修,改造或者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相应技术力量。设备和安全器械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未保持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整洁,影响市容的,由市 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 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对严重影响市容的建筑物 构筑物和城市其他设施 由市城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城管部门或者规划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