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建 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完好和美观、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区的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建设.规划。工商。公安 房管.水利、交通.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工作,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保持整洁.由其产权人负责。产权人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共同所有或使用建筑物的,由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共同负责.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第五条。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 严重变色等、建筑物附着物和周边的构筑物 其外立面必须与建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 第六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遇有缺损。破旧,褪色和明显污迹而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清洗.粉刷 油饰,重新装修或者改造,第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一.玻璃类墙体.每半年清洗一次,二。瓷砖类.涂料类,大理石类 花岗石类或者钻塑板类墙体,每年清洗一次,三。水刷石.喷砂,喷石类墙体、每两年清洗一次,四。岗亭,书报亭,公交站台,经营场所门面.每半年清洗或者油饰一次、五.金属类栅栏 每年油饰一次 清洗二次.六、桥栏。雕塑,每年粉刷,油饰或者清洗一次,七。霓虹灯.大型广告牌。每年清洗一次。第八条,遇有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清洗.粉刷,油饰,第九条。对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如进行清洗,粉刷,油饰 仍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 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重新装饰或者改造,对严重影响市容且责任人无能力进行重新装修或者改造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拆除,第十条、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粉刷.重新装修或者改造 应当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并同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十一条.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粉饰,重新装修或者改造时,应当使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涂料和装饰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出现严重变色,褪色或者脱落现象,第十二条、从事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清洗保洁。粉饰.重新装修、改造或者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相应技术力量 设备和安全器械以及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 未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整洁.影响市容的,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 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对严重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其他设施.由市城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城管部门或者规划部门组织强制拆除 并可处以罚款。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