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市各公司 直属单位、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 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第一条。为了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完好和美观、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区的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建设,规划。工商、公安。房管 水利。交通。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工作,第四条、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的保持整洁 由其产权人负责 产权人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 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共同所有或使用建筑物的。由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共同负责、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 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第五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物附着物和周边的构筑物.其外立面必须与建筑物的色调 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相协调、第六条。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遇有缺损,破旧,褪色和明显污迹而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 应当及时清洗、粉刷.油饰,重新装修或者改造 第七条,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一。玻璃类墙体。每半年清洗一次 二,瓷砖类。涂料类。大理石类.花岗石类或者钻塑板类墙体.每年清洗一次、三 水刷石。喷砂、喷石类墙体,每两年清洗一次,四 岗亭,书报亭、公交站台。经营场所门面.每半年清洗或者油饰一次 五、金属类栅栏,每年油饰一次、清洗二次 六.桥栏。雕塑 每年粉刷。油饰或者清洗一次。七、霓虹灯,大型广告牌,每年清洗一次 第八条。遇有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 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清洗,粉刷,油饰,第九条.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如进行清洗、粉刷,油饰。仍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重新装饰或者改造.对严重影响市容且责任人无能力进行重新装修或者改造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拆除、第十条、对建筑物 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进行粉刷。重新装修或者改造、应当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并同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十一条,对建筑物 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粉饰、重新装修或者改造时 应当使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涂料和装饰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出现严重变色。褪色或者脱落现象,第十二条,从事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清洗保洁 粉饰。重新装修,改造或者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相应技术力量,设备和安全器械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未保持建筑物 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整洁 影响市容的,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规定 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对严重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其他设施.由市城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城管部门或者规划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