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绿办链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规划和验收审核。1.审核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常政发,2000,42号文件 2、审核内容.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3,审核标准,类 别绿,地、率新,建居住区城市新建区的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单位附属绿地工业.企业,交通枢纽 仓储,商业中心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2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1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带学校。医院,修疗养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5 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道。路绿。地新建,改建主干道不低于20.新建.改建次干道不低于15 4,审核程序,由建设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园林局窗口申请办理。送交材料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5 需送交的有关材料,绿化规划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批文,规划平面图,绿化种植设计图及软盘、绿化竣工验收,绿化竣工平面图 规划平面图 已在规划审批时送交的可不交,6、服务收费.不收费.如配套绿地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短缺一平方米甲类地段收800元,乙类地段收600元 丙类地段、收400元绿化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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