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 绿办链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规划和验收审核,1,审核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常政发 2000。42号文件.2,审核内容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3,审核标准.类.别绿,地 率新,建居住区城市新建区的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单位附属绿地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20 旧城改造区不低于1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带学校,医院。修疗养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道,路绿.地新建,改建主干道不低于20。新建、改建次干道不低于15、4.审核程序、由建设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园林局窗口申请办理.送交材料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5 需送交的有关材料,绿化规划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批文。规划平面图.绿化种植设计图及软盘。绿化竣工验收。绿化竣工平面图 规划平面图,已在规划审批时送交的可不交。6 服务收费。不收费,如配套绿地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短缺一平方米甲类地段收800元,乙类地段收600元 丙类地段。收400元绿化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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