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绿办链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规划和验收审核,1,审核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常政发,2000.42号文件.2。审核内容,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3.审核标准、类。别绿,地.率新 建居住区城市新建区的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单位附属绿地工业,企业 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2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1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带学校.医院,修疗养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道、路绿.地新建、改建主干道不低于20 新建 改建次干道不低于15、4,审核程序.由建设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园林局窗口申请办理 送交材料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5、需送交的有关材料.绿化规划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批文.规划平面图,绿化种植设计图及软盘、绿化竣工验收 绿化竣工平面图.规划平面图,已在规划审批时送交的可不交、6,服务收费.不收费,如配套绿地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 短缺一平方米甲类地段收800元。乙类地段收600元.丙类地段.收400元绿化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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