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居,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通知的通知石政发、2005、1.号长安区 桥东区 桥西区,新华区及裕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市规划局、建设局 房管局。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居.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一月六日、石家庄市规划局。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居,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市内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我市实施城中村改造以来、已有73个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为保障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 切实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居.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遏制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村,居,民私有住房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城中村改造遇到的问题、特作如下通知.一,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各村镇,办事处 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 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已审批两年尚未实施完成的。应重新审核,城中村改造应严格按依法批准的规划实施,二.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庄.停止办理村。居 民私有住房新建,改建和扩建审批的各类手续。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三,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庄.在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新建项目.应按审批的规划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前应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没有上述许可证的房屋一律不准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今后。凡未办理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开工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筑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已建的村民无证房屋 按照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 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办理居民私有住房,住宅,有关问题的规定和2000年4月29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通告、精神.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属违法建筑的,拆迁改造一律不予补偿 五、各区,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不得对近期未经审批新建成的村,居.民私有住房补办任何手续.同时、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村,居,民私有住房建设的管理.遏制突击抢建村。居,私有住房的违法行为.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应会同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依法拆除。六,在城中村改造实施过程中。各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大对城中村内在建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阻碍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影响城中村改造实施的。根据2002年第124号市政府令 市政。2002.14号。市政办,2002、48号文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石家庄市规划局,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