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 居 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通知的通知石政发。2005.1,号长安区 桥东区 桥西区、新华区及裕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 居 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一月六日.石家庄市规划局 石家庄市建设局 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 居。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市内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我市实施城中村改造以来 已有73个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为保障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 居 民私有住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遏制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村,居 民私有住房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城中村改造遇到的问题。特作如下通知,一,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各村镇,办事处,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已审批两年尚未实施完成的,应重新审核,城中村改造应严格按依法批准的规划实施,二。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庄,停止办理村。居,民私有住房新建 改建和扩建审批的各类手续。规划。国土 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三,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庄、在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新建项目。应按审批的规划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前应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没有上述许可证的房屋一律不准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今后、凡未办理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开工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筑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已建的村民无证房屋、按照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 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办理居民私有住房、住宅,有关问题的规定和2000年4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通告,精神、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属违法建筑的,拆迁改造一律不予补偿、五.各区、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村委会不得对近期未经审批新建成的村、居。民私有住房补办任何手续、同时。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村。居,民私有住房建设的管理,遏制突击抢建村 居。私有住房的违法行为 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应会同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依法拆除、六、在城中村改造实施过程中.各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大对城中村内在建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阻碍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影响城中村改造实施的 根据2002年第124号市政府令。市政 2002,14号,市政办.2002。48号文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石家庄市规划局,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二 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