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规划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试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 促进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行政效能监察对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二、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 行政审批,在建设单位报建项目时,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分局要提前介入,努力减少或合并相关程序.确保按时或提前办理完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2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1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14个工作日、审批规划设计条件为20个工作日、审批方案报审为20个工作日 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18个工作日、重大建设项目办理时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二 退件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报建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退件或中止办理 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报建项目,要做好解释工作,但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三.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对在建项目要及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隐瞒、包庇 袒护,纵容.不予制止或纠正。四、行政复议 要按照规定受理或转送,立案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五,听证会。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的。应予组织听证 六、履行职能.落实服务承诺制 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杯水,一把椅子,一张笑脸 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首问,咨询的第一人为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和效能考评 认真执行。政风评议。各项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规划公示范围.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上 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脱岗。下棋、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及时销假 三.行政效能监督检查,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行政审批监督采取周检查,月报告制度 局综合处负责将每月建设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列出已办结项目、超时限项目。退件项目及理由、同时在局业务会上通报.局监察室将对办理项目跟踪检查,并发放服务跟踪卡 不定期抽查。做好督办工作,二,依法行政工作.局法规处每月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群众上访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 监察大队每月将规划监察和巡查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向局业务会通报。三,督办工作.对上级机关,省市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列入局,处室或者单位承办的事项 应当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的.应当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督办部门及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情况 办公室负责对省市政府等领导机关以及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人事处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综合处负责对市规委会 局专业会议及其他技术方面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四,工作纪律检查 局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每月通报一次。五,督办责任制,对列入督办检查的工作事项.由局相关督办处室分别负责,明确完成时限 对牵头处室 单位、及协办处室,单位.进行督办并负责全程进行督办 催办和检查,使其在督办时限内办理.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要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局领导,并在局务会上通报,四 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根据行政效能监察结果 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同志,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和我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工作作风责任追究,对办事拖拉。冷硬、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 贻误工作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牵头处室、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违反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不廉洁等行为的,给予教育。诫勉、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记大过。辞退处理 六,行政效能监察结果考核。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局对公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语教育,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 当年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