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规划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效能监察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二 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行政审批。在建设单位报建项目时,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分局要提前介入。努力减少或合并相关程序,确保按时或提前办理完毕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为2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1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14个工作日。审批规划设计条件为20个工作日,审批方案报审为20个工作日、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18个工作日,重大建设项目办理时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行政许可法 规定。二。退件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报建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退件或中止办理,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报建项目,要做好解释工作,但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三,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对在建项目要及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或纠正。四。行政复议、要按照规定受理或转送、立案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五.听证会、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的 应予组织听证.六 履行职能,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杯水 一把椅子、一张笑脸 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首问。咨询的第一人为责任人 实行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和效能考评 认真执行。政风评议.各项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规划公示范围。七 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脱岗 下棋 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及时销假、三,行政效能监督检查、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行政审批监督采取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局综合处负责将每月建设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列出已办结项目,超时限项目、退件项目及理由、同时在局业务会上通报。局监察室将对办理项目跟踪检查、并发放服务跟踪卡,不定期抽查,做好督办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局法规处每月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群众上访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 监察大队每月将规划监察和巡查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向局业务会通报、三。督办工作.对上级机关。省市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列入局,处室或者单位承办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 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的、应当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督办部门及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对省市政府等领导机关以及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人事处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综合处负责对市规委会 局专业会议及其他技术方面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四。工作纪律检查.局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每月通报一次,五 督办责任制 对列入督办检查的工作事项,由局相关督办处室分别负责,明确完成时限,对牵头处室,单位,及协办处室.单位 进行督办并负责全程进行督办.催办和检查.使其在督办时限内办理.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要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局领导。并在局务会上通报.四,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根据行政效能监察结果,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同志.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和我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工作作风责任追究,对办事拖拉 冷硬.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贻误工作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牵头处室、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违反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不廉洁等行为的,给予教育 诫勉,警告 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辞退处理.六,行政效能监察结果考核 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局对公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语教育.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当年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