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规划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 推进依法行政 促进廉洁高效,勤政务实 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效能监察对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二,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 行政审批。在建设单位报建项目时,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分局要提前介入、努力减少或合并相关程序,确保按时或提前办理完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为2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1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14个工作日.审批规划设计条件为20个工作日 审批方案报审为20个工作日.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18个工作日,重大建设项目办理时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二,退件.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报建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退件或中止办理。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报建项目 要做好解释工作、但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三.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规定 对在建项目要及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隐瞒,包庇.袒护 纵容,不予制止或纠正、四,行政复议.要按照规定受理或转送,立案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五,听证会,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的.应予组织听证,六.履行职能。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杯水。一把椅子 一张笑脸。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首问 咨询的第一人为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和效能考评。认真执行。政风评议.各项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规划公示范围 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脱岗、下棋.打扑克.玩电子游戏 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及时销假,三.行政效能监督检查、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行政审批监督采取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局综合处负责将每月建设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列出已办结项目、超时限项目、退件项目及理由,同时在局业务会上通报,局监察室将对办理项目跟踪检查,并发放服务跟踪卡。不定期抽查,做好督办工作、二。依法行政工作,局法规处每月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群众上访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监察大队每月将规划监察和巡查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 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向局业务会通报,三 督办工作、对上级机关.省市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列入局.处室或者单位承办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的,应当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督办部门及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对省市政府等领导机关以及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人事处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局综合处负责对市规委会、局专业会议及其他技术方面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四.工作纪律检查。局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每月通报一次。五,督办责任制、对列入督办检查的工作事项 由局相关督办处室分别负责,明确完成时限、对牵头处室,单位.及协办处室、单位。进行督办并负责全程进行督办 催办和检查。使其在督办时限内办理。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要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局领导。并在局务会上通报,四。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根据行政效能监察结果、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同志,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和我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作风责任追究。对办事拖拉、冷硬 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敷衍塞责,吃拿卡要 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 贻误工作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牵头处室。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违反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不廉洁等行为的,给予教育 诫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处理,六。行政效能监察结果考核、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局对公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语教育,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当年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