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规划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洁高效,勤政务实 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行政效能监察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二 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行政审批.在建设单位报建项目时,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分局要提前介入,努力减少或合并相关程序.确保按时或提前办理完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25个工作日 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13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14个工作日 审批规划设计条件为20个工作日.审批方案报审为20个工作日,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18个工作日.重大建设项目办理时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二,退件,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报建项目。无正当理由不得退件或中止办理、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报建项目、要做好解释工作.但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三,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对在建项目要及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隐瞒,包庇。袒护,纵容 不予制止或纠正.四,行政复议 要按照规定受理或转送,立案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五、听证会,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的.应予组织听证,六,履行职能.落实服务承诺制 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杯水,一把椅子.一张笑脸,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待服务对象首问,咨询的第一人为责任人 实行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和效能考评,认真执行.政风评议.各项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规划公示范围。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脱岗。下棋 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及时销假,三,行政效能监督检查、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行政审批监督采取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局综合处负责将每月建设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列出已办结项目,超时限项目、退件项目及理由.同时在局业务会上通报。局监察室将对办理项目跟踪检查,并发放服务跟踪卡,不定期抽查,做好督办工作,二.依法行政工作、局法规处每月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群众上访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监察大队每月将规划监察和巡查情况列出项目报局领导 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向局业务会通报 三.督办工作,对上级机关,省市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列入局、处室或者单位承办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 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的。应当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督办部门及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对省市政府等领导机关以及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局人事处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局综合处负责对市规委会 局专业会议及其他技术方面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四,工作纪律检查.局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每月通报一次 五。督办责任制、对列入督办检查的工作事项,由局相关督办处室分别负责,明确完成时限,对牵头处室 单位,及协办处室 单位。进行督办并负责全程进行督办、催办和检查,使其在督办时限内办理.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要由牵头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局领导、并在局务会上通报。四,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 根据行政效能监察结果.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同志、依据,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和我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工作作风责任追究。对办事拖拉。冷硬,工作推诿 扯皮,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贻误工作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牵头处室。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违反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不廉洁等行为的。给予教育,诫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辞退处理.六,行政效能监察结果考核。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局对公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 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语教育。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 当年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符合辞退条件的 给予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