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蚌埠籍企业家返乡回蚌创业扶持政策第三条蚌埠籍企业家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返乡回蚌创办,领办各类企业,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适用本章各项优惠政策,第四条放宽准入条件,积极引导和支持蚌埠籍企业家进入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行业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第五条降低工商登记门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蚌埠籍企业家设立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按3万元执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只需缴纳注册资本的20,最低可降至3万元,即可登记注册。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可降至10万元,但需一次足额缴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第六条享受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把蚌埠籍企业家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现代农业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第七条市 县、区.财政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支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引导。国家和省有关扶持资金的配套以及创业表彰等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第八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蚌埠籍企业家返乡回蚌创办的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 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前2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3年奖励50,由企业税收缴入地财政兑现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第九条实行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蚌埠籍企业家返乡回蚌创办或领办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条件的 经认定后可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期限为2年、贷款额度在200万元 含,以内的.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400万元.含 以下部分按照基准利率的25 给予贴息,责任单位.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第十条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对职工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根据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按每人500 30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招收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第十一条设立企业人才培训补贴专项经费 返乡回蚌创业企业通过技校。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技能人才的、按培训后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 分别给予职业院校1000.3000元不等的人才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