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一。编制,联合审批实施手册.省级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 提供涉及本阶段联合审批事项所需的详细文件资料清单,并标明各类事项的审批权限、办事流程以及初审,征求意见部门设置情况等 发展改革部门和服务中心将各牵头部门提供的本阶段审批依据,资料清单,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汇总,编制.联合审批实施手册,明确联合审批总体办事流程 分发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同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方便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操作、二,建设联合审批网络平台、省服务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完成联合审批网络平台设计。建设,维护等任务。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维护的业务指导。省级参与联合审批的部门,在网络平台建设期间负责收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及审批依据、资料清单.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交网络平台建设维护单位发布并及时更新 各级参与联合审批的部门要确定专门信息管理员、负责收集,发布本单位联合审批事项的全过程信息、纠正项目单位首次填报的不准确信息 收集其他部门相关审批事项进展信息等.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审批信息的全面及时.网络平台建设维护单位根据需要,赋予信息管理员相关管理权限 三 组织保障,成立省发展改革委,省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联合审批操作办法.汇编.联合审批实施手册,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协办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工作.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主办部门实施联合审批.及时,准确地向主办部门反馈协办事项的审批信息,确保协办事项的审批按时完成。省监察厅负责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蚌埠 池州市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联合审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服务承接产业转移的大局出发,将涉及建设项目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加强协同配合 采取突破性的政策.支持。先行先试。确保联合审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