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 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 检验时 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