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2、0,2 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 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 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 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