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政及管线7、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沟 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 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7.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配电房、通信 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 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 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7 3,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7。4、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7,5.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一 1 10千伏不少于5米.二,35,110千伏不少于10米,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7,6、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一 1 10千伏不少于9米。二,35 110千伏不少于15米.三 220千伏不少于18米,7、7,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7。8。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 一,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 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二 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 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7 9。城区新建主,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7.10。城区每0.5、0。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