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市政及管线7、1.新建 改建 扩建的建 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7.2,新建 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配电房.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 7。3、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7,4,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7,5、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 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一、1,10千伏不少于5米、二。35 110千伏不少于10米。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7。6,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一,1 10千伏不少于9米 二。35.110千伏不少于15米。三.220千伏不少于18米,7 7。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7,8。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一 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二.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 雨水管 污水管、7。9、城区新建主 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7、10、城区每0。5,0 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