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六氟化硫气体管理及充注4、5 1、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5.1的规定、六氟化硫新气充入设备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六氟化硫,GB T,12022和,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T。50832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口新气验收应遵照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执行,表4.5,1,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条件4,5,2、新六氟化硫气体应有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 运到现场后。每瓶应做含水量检验。新六氟化硫气体抽样比例应按表4,5,2进行全分析检验、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表4、5、1要求时,则应以两倍量气瓶数重新抽样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得通过验收.表4、5,2,新六氟化硫气体抽样比例4。5、3.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 防震圈应齐全 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抛掷,溜放,2。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 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阀门上不得粘有水分和油污、3.六氟化硫气瓶与其他气瓶不得混放。4,5 4,六氟化硫气体的充注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专用的充注设备和管道、充气设备及管路应洁净,无水分、无油污,管路连接部分应无渗漏,充注前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2,气体充注前应按产品技术要求对设备内部进行真空处理,真空度及保持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3。当气室已充有六氟化硫气体,且含水量检验合格时.可直接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