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六氟化硫气体管理及充注4.5.1。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 5、1的规定、六氟化硫新气充入设备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六氟化硫、GB。T。12022和,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T 50832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口新气验收应遵照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执行、表4、5.1,六氟化硫气体的技术条件4 5,2,新六氟化硫气体应有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运到现场后.每瓶应做含水量检验,新六氟化硫气体抽样比例应按表4、5,2进行全分析检验,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表4、5,1要求时,则应以两倍量气瓶数重新抽样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得通过验收,表4,5 2。新六氟化硫气体抽样比例4.5,3.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抛掷,溜放,2。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阀门上不得粘有水分和油污,3,六氟化硫气瓶与其他气瓶不得混放,4,5,4、六氟化硫气体的充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专用的充注设备和管道,充气设备及管路应洁净,无水分 无油污、管路连接部分应无渗漏,充注前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2 气体充注前应按产品技术要求对设备内部进行真空处理.真空度及保持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3.当气室已充有六氟化硫气体,且含水量检验合格时,可直接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