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电力线路规划的一般规定7。2,1、变电站进出线规模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220kV变电站,220kV侧进出线按1。3个线路走廊控制.110kV侧出线按4,5个线路走廊控制 2,110kV变电站。110kV侧进出线按1、3个线路走廊控制.7,2、2。电力线路敷设形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架空电力线路应尽量少占城市建设用地、采用同塔多回路架设方式.2、都市区内的中央商务区,商业中心区,居民稠密区 内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干道范围内。不得新建低于110kV的架空电力线路,3,民用机场、铁路客运站 客运港口的主要功能区和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架空电力线路.7。2,3,规划架空电力线路走廊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都市区内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的规划控制宽度 应符合表7,2.3的规定。在工程实施时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规、规范要求,表7,2 3。都市区内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的规划控制宽度.线路电压等级。kV。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控制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kV 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控制宽度 m,50070220401103010两侧距边导线5m.2.规划新建的架空电力线路与现状.规划的建 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 应符合表6。5.3、1的要求。3。规划改造的架空电力线路在完成改造前 线路走廊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规定予以控制和保护7。2.4,沿城市主 次干道和快速干道规划的地下电缆线路,在道路尚未实施时可设置临时架空电力线路.道路实施时,临时架空电力线路应同步下地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