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施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事前告知的通知宁建安监字 2011。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 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施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前告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范围.凡在我市主城区.江南八区 房屋建筑工地从事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下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或拆卸前、应将安装或拆卸活动有关事项向我站进行书面告知 二。告知程序,安装单位在办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将申请材料及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持。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和相关申请材料告知我站.三 安装单位办理告知手续前。应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证。2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4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总承包、签订的安装 拆卸。合同,6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证书、7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 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9,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四,监督管理、1、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事前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安装单位报送的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及时整改、2。对安装单位未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事前告知.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未严格审核材料等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五。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