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实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检测等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当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当将本。规定、列入质量要求专项条款、将通病防治列入工作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未按本规定实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列入工程概,预.决算、2,3,工程合同备案机构应当将施工 监理合同通病防治专项条款列入审查内容.2,4.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2,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2,6 未严格执行本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本规定的,不予通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所规定的需提供验收资料以外,还应当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作为竣工档案资料存档 2,7.1,由相关责任主体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任务书.附录A.1.由各方责任主体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附录A,2.2。7。2,设计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附录B 2 7。3、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附录C、2、7.4,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