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过负荷保护。433 1,导体与过负荷保护电器之间的配合 防止电缆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工作特性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式中、IB,回路的设计电流.单位为安培.A、IZ.电缆的持续载流量.单位为安培 A.见GB.T,16895、15.In。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 单位为安培,A。注1、对于可调的保护电器、额定电流In是给定的整定电流。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的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单位为安培 A、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I2的数值应由电器的生产厂家提供.或由产品标准给出.在某些情况下 按照本条所装设的保护可能不保证起到保护作用,例如。出现持续的过电流而又小于I2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宜考虑选择具有较大截面积的电缆。注2。IB是通过线导体的设计电流 或是3次谐波含量大的情况下通过中性导体的持续电流,注3,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的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也可被称为It.按产品标准给出的It或是If。It和If两者是In的倍数,而且注意宜正确地表示其数值和系数、注4、433,1的条件。1。和 2.的说明.见附录B 注5,在采用修正系数后 设计电流IB可以被认作为实际电流Ia。见GB,T.16895.1 2008的311,433 2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433.2.1.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会引起导体载流量降低的地点 例如在截面积,特征 安装方式或结构改变处,但433、2、2和433、3适用的场合除外,433.2,2。如果布线在改变处,截面积,特征.安装方式或结构上、和保护电器安装处之间的部分没有分支回路也没有电源插座,且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则该导体的过负荷保护电器 可以沿着该布线的路线敷设,a,它按照434的要求具有短路保护、b.其长度不超过3 m、已设法使短路的危险降至最小.并且,其安装方式能使火灾或对人的危险减至最小,见434,2,1、注,按照a 所述的装置。见图C,1。按照b 所述的装置,见图C.2 433、3,过负荷保护电器的省略,本条所述各种情况不适用于装设在具有火灾危险或爆炸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装置或规定有不同条件要求的特殊装置和场所,433、3,1。概述。下述情况不需要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a,被设置在截面积,特性。安装方式或结构改变处的负荷侧导体,其过负荷得到电源侧的保护电器的有效保护。b,不太可能过负荷的导体 该导体按照434的要求具有短路保护。而且它既没有分支回路也没有电源插座,c,装置进线端、在装置进线端的配电盘有过负荷保护电器,而且它能兼顾对在装置的进线端和总配电点之间的装置部分提供保护。而总配电点以下回路已采用过负荷保护措施、d、电信 控制,信号回路以及类似回路,注,按照a。b,和d、的安装,见图C,3,433.3 2,在IT系统中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或省略。433,3、2,1,在433。2、2和433 3,1中关于过负荷保护电器的装设或者省略的规定 不适用于IT系统、除非没有过负荷保护的每个回路采取下列保护措施之一、a。采取在GB 16895,21中412规定的保护措施。b 每一回路都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保护.在发生第2次故障时立即动作.c,对于仅采用绝缘监测的连续监视系统采用以下两个措施之一.在第1次故障发生时分断回路.或者,给出发生故障的信号指示、按照运行要求排除故障,并判断第2次故障的危险性 注、建议按照IEC.61557。9的规定。安装绝缘故障定位系统,自于这种系统的应用、在不中断供电的情况下.可检测并确定绝缘故障的部位,433,3,2,2。如果在每一回路中都装设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在没有中性导体的IT系统中,则在相导体中的一相可以省略过负荷保护电器,433、3,3,由于安全的原因、应考虑将过负荷保护电器省略的场合。对于意外断开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会引起危险或损坏的场合,允许省略该回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这种情况的例子包括,旋转电机的励磁机回路、起重电磁铁的供电回路。电流互感应的二次回路.灭火装置的供电回路,为安全设施,防盗警报器、瓦斯警报器等.供电的回路、注 在这种情况下。宜考虑装设过负荷报警器件。433,4,并联导体的过负荷保护.在用一个保护电器保护几根并联导体的情况下。在并联导体中不应有分支回路或用作隔离或通断的电器 本条不排除采用环形的终端回路,433。4 1、在并联导体之间均衡分配电流,在用一个电器保护的并联导体中电流分配平衡时 则在433.1中的IZ值为各导体的载流量之和。如果GB,T。16895、15,2002中523,6a,的第一项的要求得到满足 则可以认为电流的分配是均衡的 433,4,2.在并联导体之间不均衡分配电流 在每一相使用一根导体无法实现,而且在并联导体之间的电流又是不平衡的情况下、则每根导体的设计电流和过负荷保护的要求应逐个地考虑。注.如果导体之间的电流差大于每根导体的设计电流的10,则认为并联导体之间的电流是不均衡的.在A,2中给出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