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保护电器的特性 保护电器应具有432。1、432、3指出的型式 432,1 兼有防止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除了在434。5 1中所规定的以外、兼有防止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应分断包括其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在内的任何的过电流,对于断路器还应能接通这一电流 这样的电器可以是,兼有过负荷和短路两种脱扣功能的断路器.与熔断器串联在一起的断路器.具有gG特性熔断体的熔断器。注1,熔断器包括构成整个保护电器的所有部件,注2 如果在433.1和434、5中的要求得到满足,则不排除使用其他保护电器,432,2、只防止过负荷电流的保护电器 这些保护电器应满足433的要求.而且分断能力可小于在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值,注1,这些电器通常是反时限的保护电器.注2,aM型熔断器不保护过负荷,432,3,只防止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仅进行短路电流保护的电器应被装设在已采用其他方式实现过负荷保护或按433的规定允许不装设过负荷保护的场合,这种电器应具有分断不低于包括其安装处预期的短路电流的能力、对于断路器还应能接通不低于包括其安装处顶期的短路电流 这种保护电器应满足434的要求、这种电器可以是。只具有短路脱扣功能的断路器,采用gM。aM型熔断体的熔断器、432 4、保护电器的特性,过电流保护电器的特性应符合下列标准内相关的规定,例如GB。10963,GB 14048、2,GB.14048.9,GB,16917.GB.T,13539。2。GB。13539。3。GB.T、13539、4或GB,14048.3,注,并不排除使用其他的保护电器,条件是它们的时间、电流特性具有与本规定等效的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