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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记录第三十条.信用等级分书面和电子两种记录载体.电子载体为宁夏水利建设管理网、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记录。书面载体为、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每年对从业主体的信用等级认定结果进行登记,第三十一条、从业单位资质等级.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信用等级证书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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