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3号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 城乡规划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据 城乡规划法 以及市委。市政府石字。2009.38号文件精神 制定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都市区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以下简称 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正定新区 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等特定区域以外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二条管理原则 都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坚持,统筹协调,职能下移。充分授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四县.市。人民政府及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的意见和意愿,第三条规划制定,四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及县城 城乡.总体规划 城镇、镇村。体系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 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藁城。鹿泉市、城乡.总体规划报省政府审批,其它规划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五大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纳入相应层次的城镇规划.按法定程序报批。四县,市.镇.乡人民政府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城乡 总体规划,城镇,镇村、体系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镇的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乡规划 村庄规划。经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后,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西部山前 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和市规委会审定、上述规划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四县.市,规划分局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县城 城乡 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西部山前。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规委会审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备案.其它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第四条规划修改.城乡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首先征求原城乡规划审查部门的意见 并就修改的必要性报原审批机关。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县,市。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 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四县,市。规划分局方可组织修改、并按照原规划制定的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和备案。第五条规划委员会。由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县,市 规委会主任 副主任应当作为成员参加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其它由县、市 规委会审定的项目,审定后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六条审批权下移,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需实行分级管理的选址审批外。其它审批事项均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办理,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负责办理的审批事项 一律在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接件、发件.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进行审批,四县 市 规划分局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当充分尊重听取当地政府.五大基地管委会.县,市 规委会的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要求的、应当执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 应当报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并按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后方可执行 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县,市,规划分局不得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第七条建设用地管理、四县、市 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按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需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进行初审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经四县,市.规划分局初审后。需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核.位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四县.市,规划分局核发选址意见书时需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规划分局拟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纳入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分局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 一,建筑类建设工程。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市政类建设工程 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市政工程。由四县,市 规划分局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石家庄市区相连的道路、主干管线工程。规划分局在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时应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九条乡村建设管理,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乡村建设。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在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报四县 市.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 由村委会或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四县,市.规划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利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的.应当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所属的镇或者乡人民政府备案。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建设,许可前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其它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个人住宅建设,许可前应当征求四县、市,规划分局的意见。第十条规划批后管理.监督检查,信访工作.四县、市。行政辖区内规划批后管理 监督检查 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参照,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办法,执行。并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和镇 乡人民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第十一条备案制度、四县 市.规划分局负责的规划编制。规划选址.规划审批.批后管理.监督监查.信访工作 法规制度档案每月25日前上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重要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有关审批资料备案.其他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报表备案、第十二条效能监察,市城乡规划局每年组织对四县.市 规划分局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检查。第十三条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域的规划管理另行规定.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五大产业基地,是指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纺织服装基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是指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28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重要项目、是指正定古城保护区域建设项目。西部山前建设项目.四组团公建建筑单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或对我市规划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