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3号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 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依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委,市政府石字.2009.38号文件精神 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都市区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 以下简称,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正定新区 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等特定区域以外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二条管理原则。都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坚持 统筹协调,职能下移 充分授权 便捷高效、的原则、在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 充分尊重四县,市,人民政府及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的意见和意愿 第三条规划制定、四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城镇、镇村。体系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藁城,鹿泉市.城乡 总体规划报省政府审批。其它规划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五大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纳入相应层次的城镇规划。按法定程序报批、四县 市 镇 乡人民政府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 城乡,总体规划,城镇.镇村,体系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乡规划、村庄规划,经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后 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涉及西部山前。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 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和市规委会审定,上述规划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四县。市。规划分局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县城,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涉及西部山前 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四县、市 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规委会审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备案,其它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第四条规划修改,城乡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首先征求原城乡规划审查部门的意见、并就修改的必要性报原审批机关 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县 市。人民政府、镇 乡人民政府、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四县,市、规划分局方可组织修改、并按照原规划制定的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和备案、第五条规划委员会、由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县,市,规委会主任.副主任应当作为成员参加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其它由县,市,规委会审定的项目.审定后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六条审批权下移,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根据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需实行分级管理的选址审批外,其它审批事项均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办理、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负责办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在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接件。发件 由四县 市,规划分局进行审批.四县 市 规划分局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当充分尊重听取当地政府,五大基地管委会、县 市 规委会的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要求的,应当执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报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并按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后方可执行,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县,市、规划分局不得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第七条建设用地管理。四县 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按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需由四县、市 规划分局进行初审,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经四县 市,规划分局初审后,需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核、位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四县、市,规划分局核发选址意见书时需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规划分局拟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纳入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分局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一,建筑类建设工程 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市政类建设工程。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市政工程,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 核发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石家庄市区相连的道路 主干管线工程、规划分局在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时应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九条乡村建设管理 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乡村建设。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在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四县.市 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城市 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由村委会或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乡 镇人民政府初审后 报四县.市,规划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利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的,应当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 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 向所属的镇或者乡人民政府备案。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建设、许可前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其它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个人住宅建设.许可前应当征求四县 市 规划分局的意见,第十条规划批后管理。监督检查,信访工作。四县,市 行政辖区内规划批后管理 监督检查。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参照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办法.执行,并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和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备案制度 四县,市,规划分局负责的规划编制。规划选址,规划审批、批后管理 监督监查,信访工作。法规制度档案每月25日前上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重要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有关审批资料备案,其他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报表备案.第十二条效能监察、市城乡规划局每年组织对四县,市。规划分局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检查。第十三条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域的规划管理另行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五大产业基地,是指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纺织服装基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28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重要项目、是指正定古城保护区域建设项目,西部山前建设项目,四组团公建建筑单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或对我市规划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