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3号正定县 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四县,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委.市政府石字。2009 38号文件精神 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都市区正定县 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以下简称,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等特定区域以外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二条管理原则,都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坚持.统筹协调,职能下移 充分授权、便捷高效,的原则 在落实都市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四县,市 人民政府及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的意见和意愿 第三条规划制定、四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 城镇,镇村 体系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藁城。鹿泉市,城乡。总体规划报省政府审批、其它规划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五大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纳入相应层次的城镇规划 按法定程序报批 四县 市.镇 乡人民政府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及县城。城乡、总体规划。城镇、镇村.体系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乡规划、村庄规划,经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后 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西部山前,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和市规委会审定.上述规划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 四县。市。规划分局按照经批准的城市。县城,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报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西部山前、水源保护区,绿色隔离空间等与中心城区关系密切区域的,四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前需经市规委会审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备案.其它规划批准后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第四条规划修改,城乡规划需要修改的 应当首先征求原城乡规划审查部门的意见.并就修改的必要性报原审批机关、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县 市。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五大产业基地管委会,四县.市,规划分局方可组织修改.并按照原规划制定的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和备案 第五条规划委员会,由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县,市、规委会主任 副主任应当作为成员参加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其它由县、市 规委会审定的项目。审定后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六条审批权下移,四县,市。行政辖区内、除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需实行分级管理的选址审批外.其它审批事项均由四县,市 规划分局办理,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负责办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在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接件,发件,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进行审批,四县,市,规划分局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当充分尊重听取当地政府。五大基地管委会,县,市,规委会的意见 符合法律 法规和城乡规划要求的 应当执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报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并按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后方可执行.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县。市,规划分局不得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第七条建设用地管理,四县、市 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按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需由四县.市。规划分局进行初审。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经四县,市 规划分局初审后。需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核。位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四县,市 规划分局核发选址意见书时需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规划分局拟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纳入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分局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一,建筑类建设工程,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四县。市 规划分局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市政类建设工程.四县。市 行政辖区内的市政工程。由四县、市 规划分局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石家庄市区相连的道路、主干管线工程。规划分局在出具设计要点。审定设计方案时应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第九条乡村建设管理、四县。市,行政辖区内的乡村建设。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在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四县 市.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城市 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的,由村委会或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四县。市 规划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利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的,应当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所属的镇或者乡人民政府备案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建设 许可前应当征求市城乡规划局的意见 其它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个人住宅建设。许可前应当征求四县,市,规划分局的意见、第十条规划批后管理,监督检查。信访工作 四县、市,行政辖区内规划批后管理 监督检查 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参照.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办法、执行。并由四县,市、规划分局和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备案制度 四县、市。规划分局负责的规划编制。规划选址 规划审批 批后管理.监督监查.信访工作.法规制度档案每月25日前上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重要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有关审批资料备案、其他项目的规划许可上报报表备案,第十二条效能监察、市城乡规划局每年组织对四县,市 规划分局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检查、第十三条正定新区 空港工业园、石家庄高新区托管区域的规划管理另行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五大产业基地.是指信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纺织服装基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28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 重要项目,是指正定古城保护区域建设项目,西部山前建设项目 四组团公建建筑单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或对我市规划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