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石建办,2012、104号.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建设行业形象和城市品质,市建设局决定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进行规范、美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围挡设置应按本通知要求执行.未按要求进行围挡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二,对现有施工工地围挡、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按照,美观.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高度,样式要求的要尽快改造.三,具体要求。一.围挡应采用砖砌体结构,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及地基承载力情况对围墙进行设计。保证围墙安全 稳固。整洁。美观,二.围墙高度。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 围墙内外抹灰,上下刷灰色涂料。同灰色琉璃瓦颜色、中间刷白 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壁柱顶端按效果图式样设置灯座、并安装照明灯,壁柱表面刷灰色涂料勾白缝,三,大门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 夜晚要亮、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围挡日常使用管理 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定期对围挡和宣传广告进行保洁 维护 凡是墙体和宣传内容存在歪斜 破损,污染等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围挡安全,牢固 美观,五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围墙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凡未达标的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