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教育设施规划3。1,分级与选址3。1 1,中学以上的各类学校一般由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或县 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统一布置,本导则不对此类教育设施作出明确布局规定、3.1,2,按照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学生入学,保证学生安全的原则、一般应在镇区以上城镇设中学、中心村以上村镇设小学,基层村设学前教育设施。距中心村小学距离远的基层村 可设小学分校或初级小学,安排低年级小学生就近入学,3。1 3。中 小学校和幼儿园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环境安静 排水通畅.不危及学生,儿童安全的地段。各类有害污染源,物理、化学。生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3,1,4,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主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与城镇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 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学校选址应避开建筑的阴影区和不良地质区或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3 1。5、新规划的学校用地应确保有足够的面积及合适的形状。能够布置教学楼、操场和必要的辅助设施.3.1。6 幼儿园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要求、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日照充足 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村镇绿化带.3。1.7 三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应独立建设,三个班及以下的幼儿园 可设于居住建筑物底层.但不宜设在建筑负一层.且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3、2 配置标准3、2,1 教育设施的配置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相适应,其布局应符合服务半径的要求,对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应超出服务半径。不应过于集中布点或合并布点 3 2,2.教育设施的设置规模 小学按照66生、千人计算,初中按照33生。千人计算 高中按照28生 千人计算.幼儿园按照23生 千人计算,3.2、3,小学按照45生。班计算 初中按照50生。班计算,高中按照50生 班计算.幼儿园按照30生。班计算 3,2.4、寄宿制学校小学按30、的学生人数寄宿,且每增加1名寄宿学生增加建筑面积4、5m2。初中按50、的学生寄宿,每增加1名寄宿学生增加建筑面积5m2.高中按80、的学生寄宿,每增加1名寄宿学生增加建筑面积5m2.3、2、5,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校、设立九年制学校.用地面积按照小学.初中分别计算后的总和测算、建筑面积不低于7 5 m2。生、占地面积不低于15m2、生、运动场面积满足3.3,m2。生,九年制学校宜设36班。45班或54班.每班50座,学校最小规模不小于24班,3。2,6。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初中与高中合并设立完全中学。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初中 高中分别计算后的总和测算、建筑面积不低于8.5m2 生,占地面积不低于17m2.生.完全中学宜设36班。48班或60班。每班50座,3,2,7、小学规模宜在12班以上,但不宜大于60班。3、2.8,初中设24班或30班。人口不足2 7万人的独立乡镇、宜考虑设置18班.3 2,9,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在人口不足3。2万人的乡镇,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 3,2,10,幼儿园可设6班 9班或12班 但不宜大于18班,3。2,11。乡镇初中,小学要按全乡镇学生100。入学进行设置,且高小、四,五。六年级。和初中要充分考虑寄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