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文。号、宜府发,201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29号、及全国 全省水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 保护和管理工作 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就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 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为抓手.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约束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开源节流保护并重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以2000年不变价计.比2010年下降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 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 以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达到.类以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确立,水资源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二.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确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实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控制不合理用水增长,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停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 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有关部门和产业聚集区在引进项目时,要严格把关,不再引进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 鼓励地区之间开展水量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已完成 宜春市水量分配细化方案,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以前、做好水量分配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细化工作.并报市水利局备案、五.严格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将水资源论证作为政府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需要取水或需要增加取水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逐步列入行政服务中心,一单清,内容。实行联审联批,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已建成但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要限期补办水资源论证报告、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加强相关规划,工业园区和重大产业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对原已审批发证但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项目。在换发取水许可证之前要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取水许可实行分级管理。尽快建立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力争到2013年,各地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全部登记入库 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到2015年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大中型灌区等其他用水大户取用水计划管理率达到100,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 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 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费使用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缴管理 严格执行.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做到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计量设施安装到位。严禁协议收费,要扩大征收范围 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收或者免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要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八、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加快开展我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的建设工作。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 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九.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 应急调度预案 对枯水期和特殊情况下的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利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重点推进市管河道等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开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库。连通。生态修复。突发事件处理等水资源调度.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保障能力、三,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 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制定节水规划,强化需水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保障。逐步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不断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十一.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我省新制,修.订的、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1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 T420、2011 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36、T619 2011,凡是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审批机关一律不予审批,十二、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 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审批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规定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实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产使用 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确保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十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 积极推进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改变农业用水方式 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 技术服务 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管道输水 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及时公布节水器具,节水产品名录,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 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改造 重点提高重复利用率。重点用水企业应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加强节水宣传 引导公众参与,建成一批节水型学校 家庭.企业、以点带面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加强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 雨水和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四,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十四,严格水,环境 功能区监督管理和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把培育保护水生态与开发利用水资源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全面开展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2015年实现对全市135个水,环境,功能区监测达标到位,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确定的水域纳污能力和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 力争2013年出台。宜春市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重点是工业园区和污水处理厂设置的排污口.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码头等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工程 对已设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十五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工作.加快制定 宜春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实施方案、争取2014年出台,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加强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安全管理,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有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城市供水水源的多元化、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十六.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重点抓好袁河流域水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 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开展河湖健康评价,选择条件成熟的河湖进行试点,五,保障措施,十七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 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十八,健全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县市区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环境。功能区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做好市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市.县及大用水户的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 预警和管理能力 重点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完善市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强水资源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等信息.十九、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专门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 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十。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 将水资源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等给予重点支持,市级财政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 制定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推进取水许可 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配套法规体系建设 加强水资源监督执法.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加强水情宣传、提高全民水的资源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