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关于在城市工程建设中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0,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在城市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鹰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鹰府发 2006。30号 和,鹰潭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细则.鹰府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城市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保护林木的认识、林木作为生态环境资源,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等重要作用,城市中的林木.不仅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林木。加快绿化建设,是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山水相依.和谐秀美 宜居新鹰潭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保护林木的意识.在城市工程建设中、统筹兼顾城市建设与林木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和绿色景观、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要切实做好林木保护工作,能就地保护的林木坚决就地保护,能移植的林木确保移植、能不采伐的林木坚决不伐,确需移植或者砍伐林木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建设前期,要对拟建设范围内的林木进行实地调查、查明就地保护,移植和砍伐的林木树种、规格和数量 测算林木就地保护.移植和砍伐费用.制定林木保护方案 报市城管部门审查或审批,送市规划部门备案。二,规划部门在划定用地红线.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有明确保护林木的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有用地范围内林木保护方案,提出明确伐移措施,对没有经市城管部门审查或审批的林木保护方案的规划设计、不予批准,三,市城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林木保护方案进行评审 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查或审批,1 一次性砍伐或移植乔木10株 灌木10丛或绿篱10米,含10米、以下的.由市城管部门审批 2 一次性砍伐或移植乔木11、100株,灌木11.100丛或绿篱10米以上.100米以下的 由市城管部门审查,市政府审批.3.超过第2项规定的,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按照 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砍伐林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林木所有者进行补偿,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补植 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易地补植。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四.林木就地保护,移植和砍伐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就地保护林木由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林木移植由市园林部门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按林木保护方案实施作业。费用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支付给市园林部门、林木应移植至城市公共绿地,市园林部门苗圃或需要绿化地,林木移植和接收单位要认真填写林木交接清单,做好移植的林木交接及备案工作、接收单位要认真做好林木移植后的养护管理工作、三。本通知中所称林木。是指胸径8公分.含8公分.以上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未明确的事项仍按照 鹰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鹰府发,2006,30号、和.鹰潭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细则,鹰府发。2006.39号.文件执行,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合力做好城市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工作、市绿委办要对林木保护的方案制订.审核或审批、林木移植交接和养护.林木砍伐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就地保护的林木保护到位,移植的林木移植成活,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的执法检查,对擅伐林木的依法查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使全民自觉参与城市林木保护工作,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