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关于在城市工程建设中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0.103号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在城市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林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鹰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鹰府发 2006、30号 和、鹰潭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细则,鹰府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城市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保护林木的认识。林木作为生态环境资源。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减少污染 改善生态等重要作用 城市中的林木,不仅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林木.加快绿化建设.是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 山水相依、和谐秀美.宜居新鹰潭的重要保证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保护林木的意识、在城市工程建设中 统筹兼顾城市建设与林木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和绿色景观。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要切实做好林木保护工作、能就地保护的林木坚决就地保护,能移植的林木确保移植 能不采伐的林木坚决不伐 确需移植或者砍伐林木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建设前期、要对拟建设范围内的林木进行实地调查 查明就地保护 移植和砍伐的林木树种.规格和数量,测算林木就地保护.移植和砍伐费用.制定林木保护方案、报市城管部门审查或审批。送市规划部门备案,二。规划部门在划定用地红线.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有明确保护林木的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有用地范围内林木保护方案,提出明确伐移措施。对没有经市城管部门审查或审批的林木保护方案的规划设计,不予批准,三 市城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林木保护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查或审批 1.一次性砍伐或移植乔木10株 灌木10丛或绿篱10米.含10米,以下的、由市城管部门审批。2,一次性砍伐或移植乔木11,100株 灌木11,100丛或绿篱10米以上,100米以下的 由市城管部门审查、市政府审批 3、超过第2项规定的、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按照,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砍伐林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林木所有者进行补偿,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补植 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易地补植、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四。林木就地保护.移植和砍伐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就地保护林木由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林木移植由市园林部门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按林木保护方案实施作业。费用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支付给市园林部门 林木应移植至城市公共绿地,市园林部门苗圃或需要绿化地,林木移植和接收单位要认真填写林木交接清单、做好移植的林木交接及备案工作。接收单位要认真做好林木移植后的养护管理工作,三,本通知中所称林木。是指胸径8公分。含8公分,以上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未明确的事项仍按照.鹰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鹰府发.2006,30号。和、鹰潭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细则。鹰府发 2006 39号.文件执行 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合力做好城市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工作、市绿委办要对林木保护的方案制订.审核或审批 林木移植交接和养护.林木砍伐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就地保护的林木保护到位。移植的林木移植成活。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的执法检查,对擅伐林木的依法查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 使全民自觉参与城市林木保护工作。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