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 山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通用管理规范 DB37/T 4211-2020
  • 滨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
  •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评价规范 DB37/T 4235-2020
  • 山东省新增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规范 DB37/T 4236-2020
  • 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DB37/T 4286-2020
  •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 DB37/T 4214-2020
  • 山东省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规范 DB37/T 4308-2021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森林碳储量计算 DB37/T 4203.3-2020
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 2010,13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 建管局,处,办、房管,开发。局。处,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 在总结部分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住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前几年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加强监管,在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中全面实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 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 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第五条。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第六条、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质量、三.栏杆 护栏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采暖工程安装质量。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十,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内容完成后 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书面申请、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逐户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确定检查部位.数量并适时进行检查验收,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三.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格,并经当地监督机构认可与备案、四。分户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分户验收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 建设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告知。五,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六。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表一,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 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第八条。建设 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 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第十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规格尺寸不小于为500mm、700mm 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第十一条,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见附表一、应当作为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 中注明以下事项。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三,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名。四,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五,物业公司名称。电话.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见附表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第十三条、对于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改正,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第十四条。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