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伊春市关于全面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伊生态办发.2013 1号各县.市,区政府,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将我市列为首批省级生态市建设四个试点城市之一 伊春市,大庆市 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垦区。在2013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报告中明确要求 加快省级生态市,县创建.重点扶持伊春,大兴安岭和垦区等地市和虎林,抚远等县,市 争取创建省级生态市.县12个.为如期完成此项任务。3月1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电视会议。将其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纳入到,伊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伊春市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中进行推进.并列入,2013年伊春市县。市.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 和考核细则中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序落实此项工作,要将其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新林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 作为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伊春 生态伊春。环保伊春.的有效途径和最佳平台 进一步夯实省级生态市建设基础,形成省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林场。所、城乡贯通。区域互动 四位一体,的省级生态市创建体系 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赢,独具伊春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生态办 关于开展首批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黑生建办、2012.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黑生建办,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制定省级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各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要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市,区 垦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开展省级生态市建设指标现状调查.于4月15日前将、指标调查表,报市生态办.见附表1,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于4月15日将 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现状调查表.报市生态办 见附表2,要结合本地 生态县,市 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6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半年与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一。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市 区,垦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 二,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 市。区 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 暂行。三、省级生态林场。所、创建 按照,黑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标准。执行。省级生态村标准不变、四。市级生态村标准。市级生态林场。所、标准不变,详见伊春环保网 三.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 原则、2013年全市创建省级生态区4个,省级生态村40个 省级生态林场 所.30个.市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林场所5个 一。省级生态区创建、友好区,汤旺河区在5月15日前,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将首批创建省级生态区建设试点申请验收材料上报市环保局.伊春区 乌马河区,翠峦区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在5月10日前将第二批省级生态区创建申报报告上报市局.二,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林场 所。创建 各县 市,区要在3月15日前将创建单位名单上报市局。4月15日前将创建申报材料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在5月。6月上旬。审核把关。实地考核 上报省厅,省环保厅将在6月下旬,12月审核材料,现地复核 评审公示,年末批复 三,市级生态村与市级生态林场、所,创建。相关县 市,区要于6月末上报申报材料,7,10月末市环保局完成申报审核,验收命名工作,四 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一、省级生态林场,所 生态村、1,编制、省级生态林场所。或生态村,创建规划,规划可参照.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环发、2002,82号,编制或修订,增加生态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村 林场,的内容.附 地理位置图。生态功能区划图 生态经济区划图及生态工业、农业,畜牧业 旅游业的开发与保护和社区美化绿化.给排水图片 2,上级政府或人大对该乡镇政府,林场所,或村委会关于生态创建规划的批复文件,3,乡镇,林场所 政府或村委会的申请报告.申报表及上级政府对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4。创建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内容 主要措施。取得成效等、5,技术报告.包括乡镇.林场所,村申报表、指标完成情况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等、证明材料、每一项指标的考核结果须由上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佐证材料,由上级相关部门出具,包括财务单据.技术资料、政府文件 6.影像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片不少于15分钟,内容包括创建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用数据与事实反映创建条件标准,指标体系发生的变化.产生的经济 社会.环境效益,图片集要反映乡镇 林场所.村创建成果.并加注释,二 市级生态林场,所.生态村、申报材料要求不变.五 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张艳萍 吴冰、电话,传真,3643796 电子信箱,ycstb.126 com伊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19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