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伊春市关于全面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伊生态办发。2013、1号各县.市 区政府、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将我市列为首批省级生态市建设四个试点城市之一,伊春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垦区,在2013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省级生态市。县创建.重点扶持伊春、大兴安岭和垦区等地市和虎林、抚远等县 市,争取创建省级生态市。县12个。为如期完成此项任务、3月1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电视会议 将其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纳入到,伊春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伊春市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中进行推进、并列入.2013年伊春市县 市,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和考核细则中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各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 积极组织有序落实此项工作,要将其与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新林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作为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伊春 生态伊春.环保伊春、的有效途径和最佳平台、进一步夯实省级生态市建设基础,形成省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林场.所、城乡贯通 区域互动,四位一体。的省级生态市创建体系。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赢 独具伊春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生态办.关于开展首批生态市,生态县 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黑生建办。2012。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黑生建办。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省级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各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要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市 区。垦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开展省级生态市建设指标现状调查,于4月15日前将,指标调查表、报市生态办,见附表1,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 市 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于4月15日将。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现状调查表,报市生态办 见附表2,要结合本地,生态县,市.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6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半年与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二 严格执行创建标准 一.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市。区,垦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二,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三,省级生态林场.所、创建。按照.黑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执行 省级生态村标准不变 四,市级生态村标准,市级生态林场。所,标准不变,详见伊春环保网、三。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原则,2013年全市创建省级生态区4个,省级生态村40个,省级生态林场 所、30个,市级生态村10个 市级生态林场所5个,一 省级生态区创建,友好区、汤旺河区在5月15日前.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 市、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暂行,将首批创建省级生态区建设试点申请验收材料上报市环保局,伊春区 乌马河区。翠峦区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 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办法 暂行 在5月10日前将第二批省级生态区创建申报报告上报市局,二.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林场,所,创建.各县 市。区要在3月15日前将创建单位名单上报市局。4月15日前将创建申报材料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在5月、6月上旬 审核把关、实地考核.上报省厅、省环保厅将在6月下旬,12月审核材料,现地复核。评审公示、年末批复、三.市级生态村与市级生态林场、所 创建 相关县,市。区要于6月末上报申报材料。7,10月末市环保局完成申报审核、验收命名工作,四,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一 省级生态林场,所 生态村.1、编制,省级生态林场所、或生态村 创建规划.规划可参照、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环发.2002.82号,编制或修订,增加生态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村。林场.的内容.附.地理位置图.生态功能区划图,生态经济区划图及生态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的开发与保护和社区美化绿化.给排水图片。2,上级政府或人大对该乡镇政府、林场所,或村委会关于生态创建规划的批复文件 3,乡镇、林场所.政府或村委会的申请报告,申报表及上级政府对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4。创建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内容。主要措施,取得成效等.5 技术报告,包括乡镇、林场所。村申报表。指标完成情况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等 证明材料 每一项指标的考核结果须由上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佐证材料。由上级相关部门出具 包括财务单据 技术资料。政府文件.6,影像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片不少于15分钟 内容包括创建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用数据与事实反映创建条件标准 指标体系发生的变化.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图片集要反映乡镇,林场所.村创建成果 并加注释,二,市级生态林场。所。生态村,申报材料要求不变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张艳萍,吴冰 电话,传真、3643796。电子信箱。ycstb,126 com伊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19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