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小城镇容貌管理规范、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小城镇容貌管理规范,的通知,发文单位,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号,莱政办发,20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莱芜市小城镇容貌管理规范 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八年二月十五日 一,总则、一,为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塑造清洁,优美,有序,文明的小城镇形象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小城镇管理一体化的有关要求,根据。莱芜市城市管理规范标准,特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适用于莱芜市各乡镇驻地规划区。三.环境卫生、小城镇道路 园林绿化 亮化设施、户外广告,建筑景观。集贸市场 居民小区,道路交通,文体娱乐设施。园区管理等方面的有关小城镇容貌。均适用本规范,二 环境卫生 一、小城镇道路 公共场所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四大堆、草堆。粪堆,土堆,石堆。不得乱扔烟头 纸屑.瓜果皮核等废弃物,不得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不得焚烧落叶,枯草。冥币等,二、小城镇主要道路实行全日保洁.要有固定的环卫人员。瞬间生活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有条件的路段应根据需要采用洒水除尘 其他街道也要实行定时保洁.三,小城镇主要街道两侧人行道上的垃圾箱、果皮箱布置要疏密合理 摆放整齐 定期清掏,保持整洁。垃圾应定时倾倒和清运,不得污染环境 四。公厕设置合理,保持内外整洁、完好,标志明显,公共厕所应方便市民,全日开放,应保持地面.坑位、门窗 四壁清洁卫生,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 臭味.五。提倡小城镇及农村垃圾实行、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办法进行处理。由各村庄设立垃圾箱.池 进行垃圾收集,乡镇负责清运。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比较偏远的小城镇可实行村收集、乡镇设立垃圾填埋场等办法集中处理,但不得对环境。水系等造成污染 六,沿街门店及单位应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 包门前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制 按要求保持周边环境清洁,无乱堆。乱放杂物。沿街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严禁炉灶出店作业,七,小城镇出入口周边无随意乱堆。乱倒垃圾.无白色树挂、无垃圾围镇现象 出入口环境清洁。有序.三,小城镇道路,一.小城镇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出现坑洼、碎裂 破损.塌方及溢水等现象时。应及时修复,二,人行道铺筑应平整.牢固,无障碍设施,并保持完好、人行道出现缺失。变形或损坏时 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各沿街单位出入口和公建 店铺门前应进行硬化 并与人行道搞好衔接,三、小城镇主要街道两侧应安装路灯.定时照明。路灯损坏后应及时修复,路灯杆应保持完好,不得歪斜。不得乱贴乱画或乱挂杂物.四。地面设置的各种井盖水篦子应保持齐备完整、并与路面标高保持一致。出现缺失 塌陷时应及时修复、雨.污排水口和管道应定期清淘,疏通,雨、污水不满溢.五,不得利用小城镇主要道路开办各类集贸市场,设立摊点或其他经营项目 严禁占用小城镇道路摆放台球桌。气模等设施、从事经营性娱乐活动,小城镇主要街道两侧的洗 修.车点应具备相应合适的场地,不得占道洗车,修车.不得随地排放污水,六.小城镇主干道路两侧禁止摆摊设点.经批准在次要路段 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内设置的各种经营摊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经营、不得设置各类棚厦、并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垃圾随见随清.七、建立小城镇道路挖掘公示,备案制度。未经城镇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小城镇道路,经批准挖掘小城镇道路.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天在报纸或公示栏上将挖掘方案予以公示.在规定的小城镇道路禁挖期内、严禁挖掘小城镇道路、经批准的道路挖掘.占用和井下施工应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八、村庄的主要道路应平坦畅通和路面硬化 并保持完好,有条件的村居要在街道两侧安装路灯 并保持定时照明和灯具完好.四,园林绿化.一,小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小城镇绿化的规划编制 将园林绿化建设与道路 电力等市政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并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和竣工验收,二,小城镇道路两侧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以乔木为主、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 小城镇绿化所用树种。应坚持选取景观效果好的乡土树种、其中.常绿树种达50 以上。三。主要道路两侧应采用透景栅栏,绿篱或花坛、草坪等分界.透景栅栏内应绿化、提高绿地率 并保持整洁.美观。四.小城镇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小区和单位绿化要加强管理和养护,定期修剪 长期保持绿化景观效果。五 行道树 绿地应保持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无死树,无擅自占用。践踏.破坏现象,无各类垃圾,渣土,废弃物等。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绿地,草坪,不得在绿地内搭盖各种违法设施,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严禁擅自砍伐,迁移树木。严禁在树木上乱贴乱画。乱刻乱涂和乱拉乱挂.七。古树 名树及各种珍贵树种 应加强保护,经常维护,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建立相应档案、五、亮化设施。一 小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构,筑物 标志性建筑物 公共场所及其它重要部位,应根据小城镇夜景规划要求设置部分射灯,霓虹灯等户外灯饰.色彩合理搭配。灯亮效果好,二、小城镇主要街道的路灯应定时开闭、路灯亮灯率达到96。以上 路灯要造型新颖。美观。并与街景相协调 有条件的小城镇要在居民小区及街巷内设置一定数量的路灯.方便居民夜间出行.三 各种射灯、霓虹灯 灯箱等户外灯饰及重大节日。庆典设置的临时景观灯光设施应造型美观、搭配合理。安装牢固安全,符合交通和消防要求,不得影响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主要道路两侧的单位。店铺.标志性建,构、筑物等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灯饰 应每日按时启闭,遇有特殊情况.应按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启闭 五 设置使用单位应对户外灯饰进行定期检修维护,有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灯杆上不得乱贴乱画或乱挂杂物,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更改户外灯饰、六,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户外灯饰,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六,户外广告。一。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有关设置管理规定。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户外广告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拆除或办理延期使用手续、灯箱.门店招牌不得影响建筑物风貌特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标志使用的。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影响道路畅通、损害小城镇容貌的,利用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场地设置招牌广告的,非商业区内的建筑外墙 楼顶设置商业广告的.其它影响小城镇容貌及结构.安全的部位。三,门头招牌标志,实行一店一匾。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广告应先整体规划,按统一规格设计制作,不准在整幢建筑物墙面。楼顶独立设置。门头招牌应贴墙平面设置 且只能在一层设置,二层及以上门窗墙体不得设置,整幢建筑的门头招牌应,统一标准,统一尺寸。统一高度.上下边缘高度一致。前后平齐。四、各类户外广告用字要规范、工整.醒目,无错别字,繁体字、无字迹残缺.沿街企业 商店及服务性单位牌一律用铁制铜底黑字制作、悬挂,不得制作。悬挂与政府机关相同规格的牌子。五。建筑物顶端不得设置广告牌匾、建筑立面的招牌、店牌应统一按要求制作,其色调应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店招,店牌中单位 商户名称应突出,不得带有女性内衣、性用品等色情内容。沿街建筑物的门店招牌不得进行多层设置 六。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高度不低于1 8米的围挡 并设立安全标志、施工围墙书写的宣传标语 口号应字迹工整.用语规范。七、设置广告塔.楼顶大型广告和落地大型广告的、应及时向规划部门办理临时建设规划设置许可。并按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八.各类商业宣传、开业庆典等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应向小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单位提出申请,小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超过7天,期满后自行撤除,九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在建,构,筑物、门窗内外、玻璃幕墙、广告招牌.公共场所.各类设施 树木上乱涂乱画宣传文字、图案及乱张贴各种宣传品等、七.建筑景观.一 凡在小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物或设施应当符合小城镇规划和容貌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并保持外形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风格。色调和结构,二,现有的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建筑外墙应保持整洁,外体不得乱写乱画 乱拉乱挂,主要道路两侧和重要的景观地区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屋顶广告 已经设置的、应及时予以拆除,三.不符合小城镇容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新建、扩建 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期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沿街旧房屋。危险房屋 实体围墙等应予以拆除、四、临街房屋 楼房的窗台 阳台和平台上不得吊挂有碍小城镇容貌的杂物、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晾晒架。遮阳棚等。五,沿街建筑不得破墙开店.确需改建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墙面修复后应恢复原墙面色彩.外墙面砖,玻璃幕墙.建筑外墙涂料应及时清洗或粉刷.外墙粉刷的色彩应与原色调保持一致、六,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居住小区、不得设置遮阳 遮雨棚厦。已经设置的、应当予以拆除。七 商店门窗防盗设施可采用内镶式不锈钢护栏或贴墙钢质卷帘门窗 防盗设施的外形,色调应与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锈蚀 陈旧 破损的要及时油饰,维修或更换。八.具有不同风格及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并设置专门标志,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未经批准不得在小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各类庙宇及非法宗教场所、九、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确需设置的,应采用花窗透景围墙或半透景围墙、高度2,2米以下,也可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和攀援植物等形式分界、并与环境相协调。十.小城镇出入口周边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建筑整齐 美观。并按规定退足红线 沿路无残墙断壁 无破旧建筑、无违章搭建的小排房。板房.铁屋和各类棚帐等违章建筑或设施。八、集贸市场。一.小城镇内不得设置全日占道集贸市场,集贸市场不得设置在小城镇的主干道上.要设置在方便群众出行。购物和不影响交通的空闲地或其他位置、二,小城镇集贸市场要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划定四至边界、合理设立摊点,要采取疏堵结合等方式,有效疏导流动摊点入市经营 三.各类集贸摊群市场。小商品市场。早市等要入市经营,并经常保持场内外整洁,摊位整齐。秩序良好,四,小城镇主要街道两侧沿街门店,不准店外摆放商品。物品,不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五.街道两侧禁止从事明火制售的餐饮业,不得在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要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减少污染,六。集贸市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户外广告要设置规范,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九 居民小区,一.居民小区主出入口应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栋楼及单元,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物业管理区域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二。居民小区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垃圾箱和停车位,环境卫生有专人清扫。无卫生死角,无散落垃圾、无污水外溢现象、垃圾日产日清.三,小区内道路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破损。坑洼不平,道路上无违章搭建。占路经营及乱堆乱放垃圾,四,小区内公共娱乐.健身休闲等场所无垃圾和污水、无乱搭乱建、无安全隐患,绿化围栏应保持完好、整洁 五、小区绿化布局合理,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 花草树木定期修剪,长势良好.无杂草.无病虫害,无黄土裸露.绿地植被存活率达90.六、小区内建筑物屋顶及外面空地上不得乱搭乱建。堆放杂物。小区内建筑物外墙及公用设施应整洁完好,无明显脱落和污迹,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 十 道路交通,一,小城镇道路应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便于运输。严格交通管理.二,小城镇主要道路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的地区.禁止大货车行驶、三、小城镇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运输散体。流体的车辆要严密封盖。密闭,运输途中不得沿途抛撒 滴漏污染路面、四,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未经允许严禁擅自在小城镇主要道路上行驶 五 交警等部门应合理划定一定数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各类车辆应按规定停放整齐,十一、文体娱乐设施 一 各类公园 游园及居民小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文体娱乐健身设施,引导小城镇居民积极参加体育健身.二、文体娱乐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各种设施运行完好、三.文体娱乐设施设置要搭配合理。功能齐全 保证居民使用安全.不得影响行人和交通、四。各类娱乐设施上应保持整洁卫生,保持无脱落和污迹,无乱张贴 乱刻画 乱涂写,十二,园区管理 一.按照。工业向园区聚集.的要求 各小城镇要突破地域限制、打破乡镇区域界限、各大中型工业项目应主动向集中设立的工业园区转移,努力发展。飞地经济。二.各工业区要进一步搞好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带动辐射能力和工业化水平.三、工业园区要突出特色,高标准进行设计.做到园区内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各类违法建筑,十三 附则,一 本规范由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二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