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5年12月1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在2005年12月1日前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在规划竣工验收及房屋确权时可执行原标准,二、在城市规划区内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住宅楼建设提倡采用坡屋顶、地下停车场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建筑坡屋顶内 凡阁楼层布置可进入的门 洞并布置照明的,视为设计利用该空间,此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其中净高在2、10,m、2.50m部分面积.计算容积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 净高超过2。50m部分的面积,计算容积率,全额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三,多层住宅底层做储藏室的。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层高在2,20m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 计算容积率,全额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