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在2005年12月1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在2005年12月1日前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在规划竣工验收及房屋确权时可执行原标准.二、在城市规划区内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住宅楼建设提倡采用坡屋顶.地下停车场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建筑坡屋顶内,凡阁楼层布置可进入的门。洞并布置照明的.视为设计利用该空间.此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净高在1。20m至2 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净高超过2 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其中净高在2、10,m,2.50m部分面积、计算容积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净高超过2。50m部分的面积,计算容积率.全额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 20m时不应计算面积.三.多层住宅底层做储藏室的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层高在2 20m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全额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