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重要建筑物方案设计的意见.各科室.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要建筑物的单体方案设计,优化城市景观效果 丰富城市空间界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经研究.现提出重要建筑物方案审批意见如下、一,重要建筑物界定范围。1、主要干道两侧。影响道路界面、城市天际轮廓线的建筑,2、沿海岸线布置的首排或敏感位置建筑。3。城市重要地段内的建筑。4,城市视线通廊内的视觉敏感性建筑.二,重要建筑物设计要求 1.申请建筑设计条件。重要建筑物设计条件由规划部门提出、内容包括,1 控制性指标.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高度等、2,引导性指标、建筑风格。色彩.立面装饰材料等 2.多方案比选,重要建筑物单体设计应报送不少于两家建筑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两套设计方案.地标性建筑鼓励邀请国内外知名建筑设计大师进行设计 3,全方位分析。所报送的建筑单体设计方案须对多个立面 从多角度进行分析、采用透视图。鸟瞰图,日景和夜景 和三维动态演示的方式表达设计意图 地标性建筑应制作建筑模型、4.大范围研究、效果图和建筑模型均应表达与相临建筑及周边环境的关系.研究范围不应少于建筑用地边界外100米,地标性建筑应扩大至周边城市次干路围合的范围。三,重要建筑物设计审批程序.1,重要建筑物方案审查由相关科室或分局进行初审 然后报局技术审查会审查,2,设计方案按照技术审查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局办公会研究 3,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如有必要须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建筑设计方案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或调整的,须重新按程序报批.四,对未按照本意见要求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的、相关科室或分局可不予受理、二 一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