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9 94、号各市 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是城市学前教育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师资力量不断充实。幼教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从实际需要看、仍然存在着配套建设滞后.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难、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后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城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1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 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00 号.和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明确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的规划标准.依据,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和,居住区定额指标,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规划标准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每千人提供、20,25、个幼儿的规模。每个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为、8,10,平方米 占地面积.7、9,平方 米,以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和。千户指标,为依据.在分区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阶段。同步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工作 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 要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 结合实际尽可.能规划出扩建教育用地。用于邻近幼儿园的扩建.二.要切实加大对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园的建设管理,要把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纳入到市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 在审批规划方案时把幼儿园建设作为必备内容。幼儿园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按照审批程序由原、批准机构批准、并就近补还、补还的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开发单位负责配套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管。委,按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契税、登记费等.相关费用由接收部门承担,幼儿园土地与房屋确权给辖区政府 管委,时。土地可单独划宗的、单宗确权,不能单独划宗的 按照公用宗确权 开发单位将幼儿园移交后。辖区政府,管委。可安排其教育部门管理幼儿园资产 举办公办幼儿园。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或实行民办公助,鼓励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开。办分园、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到2011。年。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分别至少举办.1 2、处公办幼儿园.市区住宅小区 新增幼儿园 45 处。360,个班。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建率达到.100,能够满足,1,1,万左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60,以上的,住宅小区幼儿园要达到市级示范园以上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擅自改变配套幼儿园使用功能,因住宅小 区地理位置.入住人口,房屋空置等原因暂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在征得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经辖区教育部门批准、可暂转他用、但辖区教育部门可根据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随.时要求恢复其使用功能。并由辖区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三。要全面抓好对已建幼儿园的整治工作,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幼儿园,由环翠区政府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整治。应配建而未配建幼儿园的,通过补建。改建.新建或上交差价等方式予以纠正。擅自 转让、出租而改变使用功能的。责令权属单位限期恢复幼儿园使,用功能,建设部门要将开发单位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体系、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可参照本通知执行,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