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设计单位管理通病控制5.2.1,施工图设计深度,关键节点和细部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设计.对易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设计单位应优化。细化设计方案。并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2。设计单位应加强各专业之间配套衔接.保证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统一,3,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地方淘汰。落后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设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和科技成果鉴定 并应有明确的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4。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过程中,应明确提出易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序和部位的施工要求.并有设计交底记录。5,2 2 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审查意见书中各专业审查意见所提出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设计单位在答复时应按审查意见重新出修改后的图纸。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注册印章及注册师本人签字 返回给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2 对于审查意见书中各专业审查意见所提出的其他问题,设计单位在答复时应逐条回复.如涉及图纸修改则应出补充修改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签字。章 齐全并编号、返回给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3 设计单位应将修改后的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补充录入各专业图纸目录。并加盖设计单位技术部门印章、补充后的图纸目录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