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测,量4,0 1。输电线路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5445的有关规定。4 0.2 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0、3,使用经纬仪和全站仪测量时,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级、卫星定位测量应采用10mm、5ppm级仪器。测量时每次应至少有5颗观测卫星 卫星定位的PDOP应小于8 4、0。4,档距复测宜采用全站仪或卫星定位施测.施测时应以设计提供的坐标值为依据进行检验或校核 塔位中心桩与前后方向桩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4,0,5.分坑测量前应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 并应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4,0,6。复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1,以相邻两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 杆塔位中心桩或直线桩的桩间距离相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4.转角杆塔中心桩位移未满足设计要求,5,塔基断面与设计文件不符 4,0。7,测量时应重点复核导线对地距离、含风偏。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及相邻杆塔位的相对高差,实测值相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会同设计方查明原因.4,0 8.设计交桩后丢失的杆塔位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桩,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 0.6条的要求。4,0。9.杆塔位中心桩移桩采用钢卷尺测量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4.0。10,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设置用于质量控制及施工测量的辅助桩。对于施工中不便于保留的杆塔位中心桩 应在基础外围设置辅助桩.并保留原始记录。4、0,11,架空输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及交叉跨越的要求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