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 3。4,2。1 4 2。2 4,2.3,4。2,4,4 2,5,4.2 6 4.3、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 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 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 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