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 3,4。2,1 4.2 2 4,2 3 4 2、4,4,2.5 4,2 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 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 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 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 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 王海宏 张宗辉 王美林.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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