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 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 50855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 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 3,4。2。1,4,2。2 4、2。3、4,2 4、4 2,5。4,2,6 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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