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 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 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0 3、4。2,1 4.2、2.4 2.3.4,2。4,4.2。5,4.2 6 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2009 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 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