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 method,of measurement for 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 3、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 88号,的要求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 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郎桂林、黄一勤 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谢洪学.胡传海 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