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0,3,4,2、1。4 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9、88号 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 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 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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