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 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4,2、1,4,2,2 4 2,3。4。2。4,4.2,5 4,2,6.4,3,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本规范 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 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 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