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 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 0,3。4、2 1,4,2.2。4、2。3 4.2、4,4,2,5,4。2 6 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 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 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 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