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 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 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 3、4,2 1,4,2 2,4、2、3 4、2.4.4,2、5.4,2.6,4、3、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2009、88号 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 杜雪英,孙小青 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 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