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 method of.measurement 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 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 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 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 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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