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 2 1。4,2。2、4,2、3。4。2 4 4、2.5.4。2,6 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 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 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 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