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 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855、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 3 4,2 1 4、2。2 4,2,3、4,2、4,4、2 5、4,2 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9 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 计价的需要.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 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 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