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 of,measurement for 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 worksGB、50855.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 3,4 2、1,4,2,2 4,2。3,4、2。4,4,2。5,4,2,6 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 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 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黄一勤。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 李震,朱红星。陈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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