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第五条 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 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第六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 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第七条、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 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第八条,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