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的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3。0、2 新建 改扩建工程项目中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节水设施应总体规划,节水设施分期建设时、其投产时间不得滞后于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投产时间.并不得缩小节水设施的建设规模.3,0.3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严禁采用落后的。被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3.0、4.现有钢铁企业生产设施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应通过改造逐步淘汰、3 0,5。新建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3。0、6 现有钢铁企业应随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或完善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3,0 7。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严禁未达标废水排入受纳水体、3.0 8,在满足用户用水条件时.应使用回用水。3.0。9 各车间或机组生产用水对水质要求不同时,应采用分质供水、不宜将高质水用于低质水用户.3。0、10。车间或机组产生的工业废水 应根据工业废水水质特性采用分质排水.不能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排水管网的特殊生产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厂区工业废水管网。3.0,11 新建钢铁企业厂区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供水要求设计相应的供水管网。供水管网应分为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管网、生产给水管网可分为、工业新水给水管网,软化水给水管网。除盐水给水管网,回用水给水管网,浓含盐回用水给水管网 3、0,12 现有钢铁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厂区供水管网,应按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逐步改造实施 3,0,13,新建钢铁企业厂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方式,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排水要求设计相应的排水管网 排水管网可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工业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 雨水排水管网、3.0.14 现有钢铁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厂区排水管网,应按本规范第3.0,13条的规定逐步改造实施 3,0 15、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计量设施 3。0.16.给水排水构筑物应进行防渗漏处理。3。0。17,生产车间,物料运输转运站等室内外地坪清洁卫生 宜采用洒水清扫地坪.洒水宜采用回用水.3 0,18 生产工艺采用蒸汽间接加热装置时.蒸汽凝结水宜回收利用、3、0,19、生产车间采暖宜选择热水循环采暖系统。热水换热站的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当采用蒸汽采暖且蒸汽冷凝水量大于等于1、0m3。h时、冷凝水宜回收利用.3 0,20,生活用卫生器具应选用节水型器具。冲洗厕所用水宜采用符合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的回用水 3,0.21,小型建筑物采暖。制冷采用空调机组时。宜采用风冷空调机组.3。0、22。电气室.控制室等的空调、总冷负荷大于等于3000kW时宜设置集中制冷站。冷负荷较小或电气室布置分散时宜设置分散式空调系统、分散式空调宜采用风冷柜式空调机组 3,0 23.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作为钢铁企业用水的主要考核指标。3.0、24,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的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4的规定。表3,0 24。钢铁企业总体规划 设计吨钢取水量控制指标注.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含采矿 选矿以及自备电厂等取水量.3。0.25 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单体工程项目的吨钢 吨产品 用水量。取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3 0。26,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接下式进行计算,式中。Vui,吨钢,吨产品。取水量.m3 吨钢,Q、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钢.产品,产量的设计值 t,Vi、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设计取水量总和 m3,Vi.Vi1。Vi2。Vi3,3 0、26、2 式中 Vi1 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市政供水工程等取水量总和,m3,Vi2,外购水 或水的产品 量总和、m3、Vi3,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m3.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等参数取值应以区域设计边界进出水管道一级计量设施的设计流量进行统计计算、3、0 27 吨钢、吨产品、用水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Vut 吨钢 吨产品,用水量。m3。吨钢,Vz。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总用水量。m3.3,0.28。水的重复利用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或式中。Rt,水的重复利用率,Vr、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重复利用水量 m3,3,0。29、废水回收利用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Rh,废水回收利用率,Vzh、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废水回用水总量。m3,Vzp,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废水排水总量。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