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区街道绿化带开设通道管理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2 108号 有效期间,2012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17日娄星区人民政府 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优化娄底中心城区交通组织,缓解交通压力,确保交通安全和街道绿化景观效果.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街道绿化带开设通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则上禁止在以下地段开设通道.中央分车绿化带和机非隔离绿化带 两旁建筑物已配套建成的老街道的绿化带 二。在街道绿化带开设通道.其位置与规模按以下要求确定,一,因影响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相邻单位无法共用出口.主干道、路幅50米以上。绿化带60米以上没有通道.或次干道,路幅50米以下.绿化带50米以上没有通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绿化带开设通道,长度控制在8、12米,二 绿化带原开设通道长度或位置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可以根据规划 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意见适当拓宽或将原通道改建成绿地后另设新的通道。总长度控制在8、12米.三 新建街道按绿化带分布长度结合建筑物主要出入口考虑开设通道位置。主干道绿化带120米以上没有通道,或次干道绿化带100米以上没有通道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绿化带开设通道.遇生产经营和人流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可按有关规范要求在绿化带开设通道,长度控制在8,12米.四.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院落或居住小区.可根据规划审批图纸在其主要出入口绿化带开设通道、长度控制在10米左右、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位院落或居住小区,其出入口绿化带开设通道长度控制在8米左右。三,在街道绿化带开设通道 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并提交规划部门的许可资料和公安交警 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请、结合有关资料 根据.科学合理、安全有序 便民利民,景观兼顾 从严控制,的总体要求.进行实地考察后予以审批确定、经审批后。申请单位或个人方可组织施工,四,根据街道绿化带开设通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市规划,住建,城管执法.财政,市政。园林等部门配合。在2012年12月底以前、对娄底中心城区街道绿化带现有通道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整治,其中、中间分车绿化带和机非隔离绿化带需整治的通道,由市政部门负责采取安装隔离立柱等措施进行封堵,机非隔离绿化带中间设置的人行通道。由园林部门负责拆除并恢复绿化.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