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谭仲池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征收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车辆通行费征收的相关工作、第四条。车辆通行费的征收范围 期限.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五条。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免征车辆通行费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 以及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长期 三个月以上,在本市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按年一次性缴纳车辆通行费 在本市以外登记上牌并进入长沙城市道路的机动车辆、应当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经常进入市区的.可以选择按年一次性缴纳车辆通行费或者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第七条,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 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办理缴费手续,新入户车辆。应从购车次月起缴纳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对已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车辆。由征收机构发给车主车辆通行费缴讫证。车主应随车携带车辆通行费缴讫证.以备查验 车辆通行费缴讫证不得转借、冒用.涂改,伪造、车辆通行费缴讫证遗失的,应当提出书面补领申请,持缴费发票办理挂失手续.经核实后,补发车辆通行费缴讫证。第八条,已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辆换牌的。车主应当自换牌之日起30日内到征收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已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辆报废以及过户到外地的,车主可凭报废或过户凭证以及缴费发票到征收机构办理有关手续,退回次月起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第九条,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收费站.点.代为征收,入站。点、一次收费一次,车辆通行费缴费凭证必须保存到出站 点、为止、5日内有效 超过5日的 按每5日收取一次车辆通行费.不足5日的按5日计算,第十条,征收车辆通行费、必须开具专用票据、车辆通行费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偿还城市道路建设的贷款本息以及路桥维护和征收管理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截留车辆通行费、第十一条,车辆通行费收费站 点.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收费许可证,向社会公开批准文号,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收费用途 监督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及贷款偿还情况,第十二条.市物价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通行费征收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第十三条,征收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以在收费站,点,和经批准的稽查点对机动车辆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情况进行稽查,被稽查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应当予以配合.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 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 除责令补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起,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二.使用涂改、伪造、冒用或者借用车辆通行费缴讫证的,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出借车辆通行费缴讫证的,处以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罚款,三,不按规定缴纳应按次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责令补缴车辆通行费、驾驶车辆强行通过收费站.点 的 可以并处应缴车辆通行费5至10倍的罚款,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征收机构实施。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阻碍、围攻。谩骂 殴打执行职务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负责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