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 3.4 2、1,4,2.4、4,3,2、5,2,2、5、2,7.5、4。6 5。5.4、6 1。5,7、1,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 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 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 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安装 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