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4,2.1,4,2,4、4,3.2,5,2、2,5、2。7。5.4、6,5。5、4.6、1.5.7、1。2、8,0,3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 102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 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 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 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 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