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3,4,2 1 4.2,4.4.3。2 5,2、2,5 2、7,5 4 6.5 5,4,6。1,5。7,1,2,8 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 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 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