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 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4.2。1.4,2。4.4。3,2,5,2,2 5、2,7,5、4,6 5、5 4、6.1,5,7。1,2,8.0 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 以及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 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 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 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 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