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4.2、1,4、2.4,4、3 2,5,2,2 5、2.7,5.4,6.5 5、4 6,1.5。7、1 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 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 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 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 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