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的通知各市建设局,扩权县,市 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现将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专业乙级 丙级资质 事务所资质及延续的行政许可程序.一,由相对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对其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二.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资质证书变更程序。一,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名称变更.企业按、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经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名称以外的其他变更程序同专业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二,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提供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企业经理.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变更相关材料,详见河北建设网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监理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相关内容 三,企业工商注册地变更程序。一,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到河北省的.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参照.意见 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二,综合资质、专业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设区市变更的 企业向新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提出申请 同意后按地址变更要求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其中 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号发生变更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变更、四.事务所资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程序.按本通知一实施,二 申报材料、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三.行政许可条件和业务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河北省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五。资质延续、一。时限.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渡期 届满90日前,向省建设厅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书自行失效、具有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按,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实施、二。条件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三、申请材料,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四.程序.具有综合.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六.备案、一、准予行政许可的.企业在准予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 扩权县 建设局备案,二、企业办理完资质证书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备案、七 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意见 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市县两级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动态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负责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八.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省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冀建法。2002,176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检测设备最低配置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说明 4 乙,丙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二 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