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建设局,扩权县。市 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现将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 190号以下简称 意见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专业乙级.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及延续的行政许可程序,一,由相对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对其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二,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资质证书变更程序、一、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名称变更,企业按,意见 第十三条规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名称以外的其他变更程序同专业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 二。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 提供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 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变更相关材料,详见河北建设网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监理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相关内容,三,企业工商注册地变更程序,一、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到河北省的.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参照,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 二.综合资质。专业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设区市变更的,企业向新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按地址变更要求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其中。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号发生变更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后 方可变更、四,事务所资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程序.按本通知一实施.二,申报材料 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三.行政许可条件和业务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河北省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五,资质延续。一。时限。具有综合资质 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 过渡期。届满90日前.向省建设厅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书自行失效、具有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按。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实施 二。条件。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 有效期延续5年,三.申请材料.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四、程序。具有综合,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六,备案、一。准予行政许可的 企业在准予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备案 二、企业办理完资质证书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备案 七,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意见、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市县两级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动态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负责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八。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 河北省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冀建法、2002.176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检测设备最低配置要求,3 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说明、4、乙,丙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