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的通知各市建设局 扩权县 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现将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专业乙级,丙级资质 事务所资质及延续的行政许可程序 一、由相对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对其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二 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资质证书变更程序 一,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名称变更、企业按.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名称以外的其他变更程序同专业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二,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提供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金变更相关材料。详见河北建设网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监理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相关内容.三。企业工商注册地变更程序 一.专业乙 丙级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到河北省的.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参照,意见 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二,综合资质。专业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设区市变更的、企业向新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按地址变更要求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其中、综合资质 专业甲级资质证号发生变更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变更,四,事务所资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 行政许可程序、按本通知一实施,二、申报材料,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三,行政许可条件和业务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河北省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五 资质延续 一,时限.具有综合资质 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渡期.届满90日前。向省建设厅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书自行失效 具有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按,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实施、二,条件.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 有效期延续5年,三,申请材料,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四 程序 具有综合,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六 备案.一.准予行政许可的、企业在准予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备案。二 企业办理完资质证书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备案、七.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 意见,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市县两级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动态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负责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八,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省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冀建法,2002,176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检测设备最低配置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说明 4.乙.丙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