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建设局,扩权县 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现将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 19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一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及延续的行政许可程序,一,由相对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对其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资质证书变更程序,一,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名称变更,企业按、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 名称以外的其他变更程序同专业乙级,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二 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提供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变更相关材料,详见河北建设网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监理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相关内容 三,企业工商注册地变更程序,一,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由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 变更到河北省的,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参照、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二.综合资质 专业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设区市变更的,企业向新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扩权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按地址变更要求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其中,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号发生变更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变更,四、事务所资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程序.按本通知一实施.二、申报材料,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三、行政许可条件和业务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第七条第三项 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河北省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五、资质延续 一,时限,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渡期。届满90日前 向省建设厅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书自行失效.具有专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按,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实施。二 条件、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 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三,申请材料.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四,程序。具有综合,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六。备案.一,准予行政许可的.企业在准予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 扩权县.建设局备案。二.企业办理完资质证书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到设区市,扩权县 建设局备案 七。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意见,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市县两级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动态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负责辖区内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八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省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冀建法 2002 176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检测设备最低配置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说明.4 乙 丙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