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建设单位。3、1。1,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3、1,3.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 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3。1、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3,1 5.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3 1、6。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 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3。1,7。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 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3,2,设计单位 3.2 1,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3,2,2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以便于施工为原则、引用图集应有效、3,2、3、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应作相应的设计交底.3,2,4、参与工程中质量问题的分析 协助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3。3,施工单位.3 3、1,要认真研读设计文件,配备相关图集。做法不符合导则规定或做法不明时应及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 督促设计单位深化设计。3.3,2.施工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已经批准的方案实施,3,3.3.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相应部位通病防治的技术交底工作。3、3、4.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的报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3.5。必须建立 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3.3,6,按要求完成通病防治相关的各类功能性检验项目。3,3。7。做好通病防治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3,8,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承担连带责任,3、3。9、竣工验收时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含通病防治内容、3、4,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施工方案、3.4、2、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编制通病防治专项监理细则、3、4 3、严把进场材料检验关.实行见证取送样 确保样品真实。3。4。4,要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对容易产生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做好相应部位的隐检工作 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4 5,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 3。4.6.竣工验收时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通病防治内容、3。5,图审机构.3 5。1.应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专项审查.3.5,2,应对深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3.6.监管部门.3。6。1.加强对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氯离子含量和最少水泥含量控制的监管 3、6。2、加大对进场钢筋.防水材料抽查抽测的力度。钢筋抽测应包含外观质量和重量指标。3,6、3、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重点内容,对未实施或实施不力的住宅工程。加大对相关质量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3,6,4。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对设计.图审机构检查的重要内容.3,6。5,质量监督机构应把通病防治监督列入监督计划、在开工监督交底中应明确通病防治监督要求,同时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和细则 3,6,6。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后,装饰分部开工前,召开通病防治和分户验收专题交底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