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文件编号,苏园规字。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 的通知、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 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 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 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 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 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 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 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 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 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 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 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八、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