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文件编号,苏园规字,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 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 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4计算 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 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 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 如、阳台,雨篷 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八、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