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苏园规字。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局各有关处室 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 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 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 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 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 一 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 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 1 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二 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 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 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 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四 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 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宅旁、宅间 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 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 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 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 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八 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 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