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苏园规字。2011。2号 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 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 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 指标核定规则 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 0米的绿地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 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 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 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 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八 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 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