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 苏园规字.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我局制定了 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 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 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 6。1 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覆土层厚度小于0 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 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 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宅旁。宅间 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 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 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八,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 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