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 苏园规字、2011.2号 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 发布日期 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 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 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 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 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 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 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 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八 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 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