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苏园规字 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 的通知,局各有关处室。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 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 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 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 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六。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 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 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八 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 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