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发布机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文件编号 苏园规字 2011、2号.生成日期。2011年3月18日.发布日期,2011年3月19日,关于印发 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局各有关处室 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 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参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2011年。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 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覆土层厚度在0,6.1 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 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 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三、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 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五。人工景观水体可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六。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 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 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 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 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八.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绿地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 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 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第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