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 2023年
  •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2023年修正
  • 湖南省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垂直升降平台安装验收规范 DB43/T 1807-2020
  •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类编码标准(非正版) DBJ43/T 518-2020
  • 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2023年
  • 湖南省绿色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与评价 DB43/T 1796-2020
  • 湖南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系统终端技术要求和测试规程 DB43/T 1852-2020
  •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湘政办发[2016]59号
  • 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 2019年
  • 湖南省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DB43/T 1864-2020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备案、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