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一 有险不查或破损不修。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的.第二十二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第二十四条,有关部门拖延办理危险房屋拆除改建手续 延误拆除改建时间而发生事故.应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第二十五条,对本章第二十一,二十二 二十三、二十四条所列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