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 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 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