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绿化施工企业备案制及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襄阳市绿化施工企业备案制及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各绿化施工企业。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维护建设单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1992.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化条例,1995.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7.襄政发43号,襄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本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绿化施工企业备案制 第一条、凡在本市参与新建,扩建 改建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均应遵守.襄阳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制及施工管理办法 第二条。所有参与本市绿化工程竞标单位、均须到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办理备案手续,第三条、经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后的绿化施工企业 方可参与襄阳市绿化市场组织的竞标工作,第四条,单项工程竞标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交1套施工图给城市管理执法局 便于专业部门对照图纸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第五条.外省 市 绿化企业到本市参与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时。须出具。湖北省园林绿化企业进出省施工登记表 第六条。备案提供资料.一,企业备案申请书.二。法人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 项目经理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对专项工程的建设承诺.四、该项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近3个月社保明细 原件及复印件,五,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工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 近月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近2年在招投标及施工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法 违规,违纪证明、八 近2年相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 近2年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十.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后.与。襄阳市园林绿化企业备案登记表.见附表。一并装入文件袋.上交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对照原件进行复核,二 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所有在市区内参加绿化施工建设单位,必须接受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绿化专业部门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对不按施工图施工的单位、将对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轻者将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批评、恶劣者列入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绿化施工企业2年内不得在襄阳市绿化市场上参与任何绿化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第八条。市区内所有绿化工程施工,必须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承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第九条 绿化工程完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竣工验收、经初验合格后进入正常养护管理、正式移交验收在一个生长周期年后进行。植物配置和景观应与前期设计相一致,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绿化用地上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换上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第十一条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按期完成所承揽的绿化工程.质量优良 且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将优先评比省级花园式单位和优质建设工程.第十二条 该规定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解释权归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