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职责划分第四条.城建重点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建设.第五条,城建重点工程业主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 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1,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申请立项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并提请主管部门组织评定。3。委托规划设计。委托施工图设计,4,申办拆迁红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5。进行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办理施工许可.安全和质量监督手续 二、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综合协调施工组织。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使城建重点工程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申请质量监督管理备案,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第六条,城建重点工程所在地城区.开发区.的主要职责,一。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征地.拆迁红线图。包括局部边坡加宽部分红线、完成征地和拆迁工作,二。负责工程实施时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第七条,供电,含路灯.供水。燃气。通讯.含电信。联通、移动,铁通,网通,军缆等,有线电视等部门、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的有关杆。管、线。由各杆、管 线部门自行迁移,城市新建道路所有管线一律埋入地下。一次性规划 统一施工,第八条 城建重点办的主要职责,一、审核工程工期目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负责对在建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督办、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二 协调。督办各城区,开发区.按工程建设工期要求进行征地和组织落实拆迁工作,三.协调、督办各杆,管。线单位按工程建设工期要求进行杆 管,线迁移或新建工作,四、综合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关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协调处理、第九条,城建重点工程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