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职责划分第四条。城建重点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五条,城建重点工程业主单位的主要职责.一、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1、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申请立项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请主管部门组织评定.3,委托规划设计、委托施工图设计。4、申办拆迁红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5 进行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办理施工许可 安全和质量监督手续。二.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综合协调施工组织。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使城建重点工程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三。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申请质量监督管理备案、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城建重点工程所在地城区 开发区,的主要职责.一,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征地。拆迁红线图 包括局部边坡加宽部分红线、完成征地和拆迁工作.二.负责工程实施时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第七条。供电.含路灯。供水,燃气,通讯,含电信、联通 移动,铁通 网通。军缆等 有线电视等部门,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的有关杆 管。线.由各杆。管,线部门自行迁移 城市新建道路所有管线一律埋入地下、一次性规划 统一施工 第八条.城建重点办的主要职责。一 审核工程工期目标计划 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负责对在建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督办,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二,协调.督办各城区,开发区、按工程建设工期要求进行征地和组织落实拆迁工作,三、协调、督办各杆 管.线单位按工程建设工期要求进行杆,管,线迁移或新建工作,四、综合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关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协调处理 第九条.城建重点工程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 任务,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